東南網1月1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張靜雯)近日,省藥監局印發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中藥材源頭質量管控,以道地中藥材為基礎,解決中藥材加工過程中因“二次浸潤”造成成分流失和損耗增大等問題,探索產地加工與炮制一體化發展,提升我省中藥產業競爭力和助力鄉村振興。 意見指出,趁鮮加工藥材是指在中藥材產地按照傳統加工方法將采收的新鮮中藥材加工成片、段、塊、絲或去除皮、芯等非藥用部位的初加工中藥材。品種應在產地所在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目錄范圍內。 據悉,鐵皮石斛、巴戟天、黃精、靈芝、顯齒蛇葡萄、荷葉、鹽膚木、穿心蓮、福建胡頹子葉、養心草、滿山白、腫節風、福建山藥、三葉青、絞股藍、澤瀉等16個品種被列入福建省第一批產地趁鮮加工藥材品種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