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9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李向娟 何金 通訊員 陳雪霞) 8日,泉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泉州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提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11條新舉措,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這11條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包括:推進“一件事”改革集成套餐,按照企業和群眾“我要辦”打造“主題式”政務服務,在2021年6月底前梳理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件事”集成套餐130項。打造“開卷式審批”新模式,建立智能化申報材料自審系統,讓企業和群眾事先對申請材料進行“開卷式”自主審查,審批服務部門在后臺開展網上預審。推行“異地代收”“省內通辦”。推進智慧政務攻堅提升。優化納稅服務,在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增設電子稅務局輔導辦稅窗口和自助辦稅設備。公開出讓項目“交地即交證”。推動工業投資項目“拿地即開工”。豁免工程建設項目部分手續。調整施工許可辦理限額,對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健全民企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會商聯審機制,開展牽頭部門為主、涉及部門配合的會商會審,運用“多評合一”“多測合一”信息共享等手段,會商聯審通過即予審批。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取消收取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鼓勵采購人可視投標人信用情況免收或降低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推行涉企不動產轉移登記免收登記費(房地產和金融機構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