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9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鄭雨萱) 6日,全國第一家受理生態環境資源糾紛的仲裁院——“南平生態仲裁院”正式成立。 “南平生態仲裁院”首次將仲裁運用在生態領域,主要受理涉及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污染糾紛案件,將促進和保障生態環境資源法律的全面正確施行,實現多元解決生態糾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權益。 南平仲裁委員會主任龔選民表示,成立生態仲裁院,能夠充分發揮仲裁機制解決糾紛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快、促和諧、保穩定的優勢。 據了解,新《環保法》出臺后,全國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就在南平開庭,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5年度全國法院民事行政十大案例之一,這說明南平已經具備司法解決生態類案件的基礎和經驗,可以為生態仲裁院提供司法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