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1月3日電(記者周文其)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黃之鋒等24人因涉嫌今年早些時候的一宗非法集結案,于3日在香港法院出庭受審。法院宣布,將案件押后至2021年2月5日處理。 該案件由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審理。因被告人數眾多,當日法官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對該案進行聆訊。 該案被告共26名,因羅冠聰、張崑陽已離開香港,只有24人出庭受審。法院已向羅冠聰、張崑陽發出拘捕令。 在26名被告中,黎智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黃之鋒等13名被告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和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李卓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和一項“舉行未經批準的集結罪”。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入獄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