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袁舒琪)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有了“2.0升級版”。昨日,市住房局權威解讀了最新修訂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簡稱《辦法》)。《辦法》是在原政策到期后,根據各類新問題及總結出的工作經驗和有效做法修訂的,主要圍繞著各部門職責變化、申請與分配、使用監管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目前該新政策已開始執行。 ●亮點一:保障性住房相關管理工作,基層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將協助 修訂后的《辦法》明確了居(村)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有協助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做好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相關工作的職責。 之后,社會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流程將是這樣的:物業服務企業發現違反社會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后,將第一時間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告。之后,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根據接到的報告,及時進行入戶調查、約談詢問、收集證據等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調查、核實的過程中,轄區派出所及居(村)委會將予以配合。 ●亮點二:遇特殊情況,住戶可以申請租金補助 市住房局介紹,為確保住戶在承租期間能夠安心居住、積極創業就業提高生活水平,住戶租賃合同期內的租金補助比例和物業服務費補助比例不變,但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除外。合同期滿需繼續承租的,將按規定審核前3個自然年度的家庭收入水平,符合條件的,按補助標準分檔予以租金補助。 值得一提的是,如在合同期內因意外事故致殘或者身亡、重大疾病等造成近12個月家庭年收入低于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準的,還可以申請特殊租金補助,具體申請流程正在制定中,擬于今年年底前施行。 ●亮點三:社會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 《辦法》明確了社會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標準的確定方式——社會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具體管理辦法將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亮點四:已入住家庭,可根據實際需求申請調整房型 隨著保障戶數不斷增加以及二孩政策的施行,申請家庭入住后人口發生變化,對房型調整的需求也相應凸顯。因此,此次《辦法》修訂首次明確了房型調整相關工作。此工作將結合實際房源情況采用批次輪候方式開展。 近期,市住房局正在梳理已入住家庭房型調整需求分類情況及可用于房型調整的現房情況,擬今年年底安排部分房源作為試點開展批次房型調整。 ●亮點五:將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用檔案 入住保障性住房,就要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此次《辦法》指出,將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用檔案。 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有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情形,經核查屬實的,將根據情節輕重作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申請家庭信用檔案;符合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范圍的,還可以將不良信用記錄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積極參加社區公益、志愿服務、協助監管等活動的,經確認也可以作為良好信用記錄記入申請家庭信用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