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泉州市將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上下限新標準。 2020年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7786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標準為4268元(四舍五入),與上一年度相比提高了314元。 下限標準方面,2020年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含泉州臺商投資區)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720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標準為172元,與上一年度相比提高了22元。2020年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570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標準為158元,與上一年度相比提高了20元。 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實際月平均工資。 各單位經辦人員可到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年度調整表》,輸入相關信息打印蓋章后連同電子表格一并送公積金歸集承辦銀行辦理,或到該中心網站“網上辦事大廳—申報業務”模塊申請單位年度基數調整。(記者李波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