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19日訊(通訊員 潘順利)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泉州市關于發展村集體經濟的部署要求,南安市將積極實施村級集體經濟“消薄倍増”行動,確保2020年底前所有村經營性收入都達到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上的村達到60%。 按照“試點先行,示范帶動”工作思路,2020年南安市選取了29個資產、資源、區位條件較優,具備發展集體經濟的村作為市場運營主體,并根據各村資源稟賦、地理位置、發展基礎等條件,“一村一策”選準產業、項目和載體,最終確定45個集體發展項目。南安市將通過精準施策、合力攻堅,深入挖掘村集體經濟發展潛力,引導各村主動對接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發展項目,采取村級“自主經營”的集體經濟模式。每個試點村將獲得財政補助資金60萬元,共計1740萬元。 將按照“謀劃部署—整體推進—總結驗收—產生收益”等四個階段分布實施,南安市著力構建充滿活力、可持續的村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長效運行機制。各試點村、各鄉鎮(街道)和市直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進行有效管理、使用、運營,確保實現穩定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