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座談會,探索建立“三化一體”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會上,漳州中院率先在全省建立生態環境技術專家庫,入選專家將根據案件需要和所涉技術領域,經過漳州中院指派,擔任具體案件技術調查官。 當前,生態環境案件因其涉及領域廣、專業技術性強等特點,給案件審理帶來一定難度。漳州中院聘任43名生態環境技術專家,擔任 “全市法院生態環境技術專家庫”成員,將為重大疑難復雜生態環境案件的審理提供專業支持。這43名專家專業范圍覆蓋地質礦產、水土保持、植物保護、生態環境、海洋漁業、畜牧獸醫等10多個技術領域,既有來自一線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中高級技術專家,也有來自高校從事教研工作的專家學者。 技術調查官在個案審理中屬于審判輔助人員,利用自身專業特長,參與生態環境案件保全、勘驗、庭審等訴訟過程,輔助法官查明技術事實,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高效解決生態環境案件中涉及的專業性問題。漳州中院將依托專家庫,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按需調派、資源共享,實現專業化輔助、制度化管理、綜合化運用,推動生態環境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會上,漳州中院發布了《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審判領域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試行)》和《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生態環境審判領域技術調查官工作規則(試行)》,規范技術調查官的選任、管理和使用,明確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活動的程序、職責、效力和法律責任等,包括身份定位、人員指派調派、告知和回避、工作職責、技術調查意見的效力、裁判文書署名、責任承擔等,進一步完善技術輔助機制。 近年來,漳州中院積極推動生態司法“五率先”向縱深發展,打造生態司法保護“漳州樣本”。2019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審結涉生態環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439件,訴前化解糾紛216件,發出“補植令”6份,繳納履約保證金10.3萬元,被告人繳納生態修復資金101.6萬元,責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面積515畝,“多層修復、立體保護”模式被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寫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第三批改革成果復制推廣實施方案》,為提升環境資源保護質量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閩南日報記者 廖瑜婷 陳逸帆 通訊員 林娟娟 李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