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漳州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發文,在全市推行城鄉社區網格治理“2+N”模式暨“社區(鄉村)110”建設,進一步整合資源、壓實責任、聚合力量,推動新時代“漳州110”精神向基層社會治理延伸,打造我市共建共治共享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讓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今年來,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相關精神,打通基層社會治理“最后一米”,漳州市主動融合新時代“楓橋經驗”與新時代“漳州110”精神,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基層主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原則,勇于擔當、大膽創新,實踐探索出城鄉社區網格治理“2+N”模式暨“社區(鄉村)110”的特色做法,取得豐碩成果。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入室盜竊警情下降35%,群眾安全感滿意率達98.23%,創近年新高。 城鄉社區網格治理“2+N”模式暨“社區(鄉村)110”中,“2”即“二員”是指城鄉社區的綜治網格員和警員;“N”是指若干支專門隊伍。由所在社區(村居)“兩委”成員擔任的網格員和按“一社區(村居)一警(輔警)”配置的專職民警(輔警)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承擔了采集基礎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宣傳政策法律法規、代辦公共服務等職責和任務,加上因地制宜組建的治安巡防隊、法律援助隊、志愿服務隊等若干支專門隊伍,組成城鄉社區綜合治理的一個個網格,并由此編織成覆蓋全市城鄉的“和諧網”“平安網”“服務網”,實現“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目標。 在建設實踐中,根據要求,各地可根據實際建立“N隊”模式。薌城推行“2+3”“社區110”模式,“3隊”即從本地巡防隊員、物業保安、小區樓長、退役軍人、人民調解員、轄區律師等專業人員中,吸收調解能力、法律素養較強、參與平安建設積極性較高的人員組成治安巡防隊、法律援助隊和志愿服務隊;平和推行“2+2”“鄉村110”模式,“2隊”即治安巡防隊和法律政策服務隊。同時,縣、鄉兩級要形成多功能的“城鄉社區網格管理中心”指揮,統一指揮調度城鄉社區網格管理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領導專門負責和多部門、多層級聯動響應機制,建立健全風險隱患源頭發現、采集建檔、分流交辦、檢查督促、結果反饋等工作機制,統一在市綜治網格服務管理平臺流轉,將工作細化到具體的縣級領導、縣直部門、鄉鎮(街道)、社區(村居)、“二員”和專門隊伍,明確到具體的時間節點、任務內容、標準要求,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落實各項工作。 根據要求,全市于今年11月底前要落地落實,同時,市縣兩級政法委還把城鄉社區網格治理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內容,逐級考核到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充分運用問責、激勵等手段,倒逼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村居)落責盡責。(記者 張志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