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廈門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又上調啦!這是廈門市連續第15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日前,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廈人社 [2019]143號),公布了調整方案。 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養老金調整范圍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 調整水平為: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此次調整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今年1月至7月的調整金額將在7月底前補發,請退休人員注意查收;從8月起,養老金將按調整后的標準發放。 退休人員如果有疑問,可登錄廈門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個人網廳”、人社自助終端或廈門“e政務”自助終端進行查詢,也可在工作時間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熱線進行咨詢,或到市、區社保經辦窗口現場咨詢。 調整依據五個原則要求 今年3月,人社部、財政部下發了《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明確了今年調整的幾個原則要求: 一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繼續同步調整并實現調整辦法基本統一;二是調整總體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三是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四是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五是對企業軍轉干部、高齡人員適當傾斜。 6月27日,省人社廳、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人社文[2019]142號),全省定額調整標準為55元,掛鉤部分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員養老金的2.56%,同時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每一年增加1元調整;對2018年內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增發40元。 調整方法和標準 養老金月增加標準=定額調整部分+掛鉤調整部分,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增加。另統一增加工齡調整32元。 ●掛鉤調整部分 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部分,不含軍轉補貼等各類代發項目)標準的2.56%調整增加。 ●適當傾斜部分 對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其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不含軍轉補貼等各類代發項目)低于3526元的,補齊至3526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企業退休高齡人員的傾斜調整繼續按廈門市現行的標準和做法執行,即:年滿70至74周歲的享受100元,年滿75至79周歲的享受150元,年滿80周歲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員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即由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自動為其增發相應標準的高齡補貼,不再集中調整。 因此,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人員,到齡次月已經享受了高齡補貼,故本次補發的調整金額里不包含調增的高齡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