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退出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泰寧,針對幫扶貧困戶產業措施單一、村集體收入低等薄弱環節,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提升脫貧成果 摘帽奔小康 脫貧再出發 東南網7月23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黃琳斌 通訊員 邱燦旺)近日,記者來到泰寧縣朱口鎮渠高村,只見47歲的脫貧戶葉長輝正在田野放鴨子。“過去,我家庭收入主要靠種十幾畝田、養一點魚,再打零工維持。雖然脫貧了,但全家五口只靠我一人賺錢,就想再養一點雞鴨。去年,政府按每只30元標準,給我補助1萬元。有了政府支持,我才有辦法養起來,現在這群鴨子有300多只。我還想明年能不能種一點藥材。”葉長輝說。 據了解,葉長輝一家2014年被列為省定貧困戶,2017年脫貧。為防止他返貧,鎮村干部多次和他討論發展新項目。大家認為,養點雞鴨比較符合實際,于是為他申請產業扶貧發展資金,鎮里農技人員經常幫他解決一些養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013年,泰寧被列為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經干部群眾艱苦努力,至2017年底,全縣建檔立卡的貧困村、貧困戶全部脫貧。對像葉長輝這樣的脫貧戶幫扶,正是泰寧脫貧后持續發力的一個縮影。 加強村集體體增收,讓村民有靠山 去年底,省政府通過考核評估,同意泰寧第一批退出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行列。“省里評估檢查時指出,我縣存在兩個薄弱環節,一是對有些貧困戶的產業幫扶措施不夠多樣,二是部分村村集體自有收入低于5萬元。我們認為,摘帽不是扶貧工作的終點,而是新的起點。今年2月,我縣出臺《關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十條意見》,努力查找薄弱環節,有效防止邊脫貧邊返貧,確保明年與全省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副縣長黎輝平說。 記者在渠高村新落成的村民文化活動中心看到,白墻灰檐的主體建筑已落成,工人們正忙著進行內部裝修。省委宣傳部下派駐村第一書記陳海濤告訴記者,渠高村是革命老區村,2017年雖然脫貧了,但因村級集體經濟主要靠小水電站,當年收入僅4萬多元。老村部是危房,現村兩委暫租在小學辦公,村里沒有文化活動中心和老人活動場所。 “去年,我們以村集體出資、脫貧戶入股模式,成立養殖專業合作社,挖了11個魚塘,投放約8萬尾魚苗,每年有望帶來幾萬元收入。同時,我們將省級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投資縣里的輝弘公司,去年收入1.3萬元,今年收入應該可以翻番。上級補助資金30萬元建造的光伏項目已發電并網,村集體每年能增收3萬元。我們還打算和其他幾個村一起,聯合在龍湖工業園蓋廠房出租,每年租金收入保底1萬元,現在這個項目已在招標。經大家一起努力,去年我們村集體收入突破10萬元。” 記者來到葉長輝家,他妻子正在水龍頭下洗菜。葉長輝指著流淌的清水說:“過去我們這個小組有兩個難,喝水難、出門難。我們喝的是山泉水,因為沒有過濾就拿來用,一下雨水就變黃。去年村里找了更好的水源地,建水泥蓄水池,將自來水管通接到每家每戶,現在不怕下雨了。還有你們剛才走進來的水泥路,是連接楊家坊小組的,有3.5米寬。過去路只有2.5米寬,只夠一輛車過,去年拓寬了,現在好走多了。” 2017年脫貧后,泰寧努力加強村集體增收。去年出臺《關于深化“春風”工程三年(2018—2020年)攻堅行動的意見》,計劃三年內全面消除自有村集體收入不足5萬元的薄弱村,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建立管用、穩定的長效增收機制。比如,縣里成立輝弘扶貧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統一運作省里下發的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投入購買店面、入股縣城投公司等收入比較穩定的領域,實行保底收益,每年按各村入股本金年收益的5%返還各村。 增加增收項目,讓脫貧戶有底氣 為確保脫貧戶穩定長效增收,對有勞動能力的脫貧戶,泰寧因地制宜、因戶施策,確保脫貧戶有兩個以上的增收項目。依托旅游產業、傳統農業、光伏項目等,增加其產業性收入;優先安排脫貧戶從事生態護林員、河道專管員等公益性崗位,增加工資性收入;引導脫貧戶以補助資金、土地、山場等資源,入股項目開發,享受長期穩定分紅收益,增加資產性收入。 在朱口鎮音山村的果桑基地,幾名農民正在田里采摘桑葚。龔氏中藥材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專門開發藥用昆蟲,是省里唯一一家能夠自主成批生產僵蠶的企業。目前已在泰寧建立400畝果桑基地,主要生產銷售僵蠶、桑螵蛸,也賣桑葚果及桑葚酒等深加工產品。 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剛被列入縣里的致富帶頭人及創業農戶培訓計劃,公司的果桑基地也是一個教學點。目前公司已掛鉤朱口等幾個鄉鎮的30多位脫貧戶,帶領他們學習技術、穩定增收。脫貧戶利用政府發放的5000元產業發展資金,購買公司5畝果桑田,采收桑葚、養殖僵蠶,公司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務,統一收購產品。今年計劃帶動農戶100戶,發展桑葚種植1000畝。黎輝平說,這個培訓計劃是泰寧保障脫貧戶長期穩定增收的一個舉措。從5月開始,計劃培訓致富帶頭人8人、創業農戶70人。通過一名致富帶頭人幫帶若干脫貧戶的辦法,實現共贏。 據悉,去年泰寧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約1.57萬元,同比增長9.4%,連續兩年超過全省平均增幅。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6144元,高于省定和國家扶貧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9.99%,高于省、市下達的目標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