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已故香港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因生活費不足,15日再向法庭申請提取逾20萬港元,并于酒店大排筵席補辦其91歲大壽壽宴。但梅媽仍未將文件交與部分與訟人,法官陳江耀押后案件再排期處理。 據報道,梅媽不滿案件再延期,但法官反駁指“現在不是清朝,需按法律辦事。” 現年94歲的梅媽,過去多年因梅艷芳遺產經常游走法庭。陳江耀指傳票未送至作為第三方受益人的達妙境佛學會,該受益人有權參與以及抗辯,故押后案件及安排另定日子再訊。 當天,梅媽于庭外向記者表示,梅艷芳在世的時候,也有為她舉辦61歲及71歲大壽壽宴,所以她希望今次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預計補辦91歲大壽壽宴將花費逾20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