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訊 據香港大公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昨天宣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草案”將于本月中提交立法會審議,預料最快2020年底前實施。征費實施前三年,“按袋”收費水平定于每公升0.11元,估算三人家庭每月垃圾費開支介乎33至51元(港元,下同)(中位數約40元)。香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承認,防止非法棄置具挑戰,特區政府下個財政年度將撥款三至四億元推行多項減廢回收措施,并運用創新科技執法,例如開發移動應用程序(App)助舉報,以及智能燈柱監管等,阻截違規市民亂棄垃圾。 垃圾征費實施后,普遍住宅用戶將“按袋”式收費。市民須經由全港約4000個指定銷售點,如超市、便利店、油站、郵局,或鄉郊地區及垃圾收集站附近設置的自動售賣機等,購買附有防偽標簽的專用垃圾袋。此外,特區政府擬建議超市和便利店,以指定垃圾袋代替現時塑料購物袋,以達至“一袋兩用”。 每公升0.11元 前三年收費不變 按收費水平每公升0.11元計,九款專用垃圾袋容量介乎3至100公升,單價為3毫至11元不等;無法以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廢物劃一收費11元。政府估算,一個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繳付約1.1元或1.7元,即每月垃圾費開支為33至51元。綜援家庭可獲資助,每人每月為10元。 “按重”收費則適用于工商業處所棄置的龐大或形狀不規則的廢物,每公噸征費365至395元。“按袋”、“按重”兩項收費水平,建議于實施前三年維持不變。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公布征費詳情時稱,2016年港人人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每日達1.41公斤,高于倫敦、首爾等城市。他承認,垃圾征費能否按計劃于2020年底落實,實際上受很多變數影響,將盡力游說政黨支持草案。此外,條例草案通過后,設置12至18個月準備期,讓不同持份者作好準備。 適應期口頭警告 屢犯可囚半年 執法方面,征費實施起將設有六個月適應期,執法人員主要對違規個案作口頭警告。及后則以風險為本模式采取嚴厲執法,包括定額罰款1500元,若情節嚴重或屢犯,可作傳票檢控,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黃錦星認為,防止非法棄置問題具挑戰,但對違例者定額罰款1500元,相等于數年的膠袋征費,相信有一定阻嚇力。 黃錦星指出,政府將于2019/20財政年度增撥約三至四億元,并在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增撥至不少于8至10億港元,以恒常推動減廢回收。 除了試行逆向自動售賣機(塑料瓶回收機)回收廢塑料瓶,環保署另計劃運用科技執法,包括開發移動應用程式,供公眾舉報違規個案,另在多功能智能燈柱加入監測攝影機,監管非法傾倒廢物,預計最快明年投入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