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 閩西新聞網訊(記者 施薇)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振春、市政府副市長郭麗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對于進一步發揮紅色文化資源優勢,弘揚蘇區精神,傳承紅色基因,推進紅色文化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協調,落實主體責任,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在全市掀起學習宣傳的高潮。同時盡快研究制定《條例》的實施辦法,抓好《條例》的監督檢查,使我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更好地步入法治化軌道。 據悉,該《條例》是全國首部由設區市制定的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地方性法規,也是我市頒布實施的第二部實體地方性法規。該《條例》2017年9月26日經龍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24日經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并于今日起正式實施。 以法律之鑰讓紅色基因“活”起來 □ 記者 施薇 石芳 全國第一部由設區市制訂的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地方性法規——《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日起正式施行。 在全國上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時刻,這部頗具“閩西味道”的《條例》的正式實施彰顯我市積極發揮立法引領作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動傳承紅色基因,對于我市大力實施紅色文化保護、傳承和弘揚工程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專項規劃保護管理 龍巖是一片紅色的土地,1.91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到處鐫刻著紅色的足跡和不滅的榮光。全市共有革命遺址410處,可移動館藏革命文物34272件(套),這些遍布龍巖、為數眾多、各具特色的紅色文化遺存,蘊含著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各族人民艱苦奮斗、勇于犧牲、敢于勝利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紅色歷史文化內涵,具有紅色基因的本質特征和鮮明烙印。 如何把不可再生的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好?為此,《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編制紅色文化遺存專項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出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方案。同時要嚴格控制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項目建設和工程施工。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房屋、林木等依法進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必要時,依法予以拆除。 同時,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實施原址保護,因公共利益需要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遷移異地保護的,需要相關部門制定遷移異地保護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擅自在原址上重建。因特殊需要原址重建的,由市人民政府批準等。 給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系上法律準繩 “法律責任的準確和明晰是確保法規得以順利實施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重要體現。”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羅發信表示。 為此,《條例》明確規定,凡是擅自在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項目建設和工程施工,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擅自設置廣告設施,擅自遷移或者拆除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等行為,造成紅色文化遺存損毀、滅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條例》規定,擅自設置、移動或者涂改、損毀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標志的,由縣級文化(文物)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近年來,社會上存在著歪曲“紅色經典”、貶損英雄的不良風氣,混淆是非、模糊美丑、不分善惡,引起了社會公憤。對此,《條例》專門作出規定并嚴格處罰,對單位最高處十萬元的罰款,對個人最高處二萬元的罰款,發揮震懾力,遏制不良風氣蔓延。 打造紅色文化多元傳播平臺 “立法是基石,關鍵是要用好用活這些紅色文化遺存。”市文廣新局局長王汝彬表示,要充分利用紅色文化遺存的教育意義,活化紅色遺存的展示利用,全面開展紅色文化的挖掘、整理與研究,發展紅色文化產業,開發紅色文化產品,實現產業化等,進一步打響龍巖紅色文化品牌。 因此,《條例》鼓勵對紅色文化遺存進行合理利用,規定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立足紅色文化遺存資源,打造紅色文化品牌,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紅色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弘揚;鼓勵利用紅色文化遺存開展陳列、展覽等形式多樣的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活動;鼓勵社會各界加強對遺存的紅色文化內涵和革命歷史價值的發掘、研究。 同時,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利用紅色文化遺存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各級各類教育機構應當有計劃地將紅色文化融入教育教學各環節,開設校本課程,開展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與利用,投資建設紅色文化遺存保護設施,打造紅色文化多元傳播平臺,培育、設計和推出紅色文化旅游景區、線路和產品,推進紅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