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5日訊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 記者潘園園)繼去年5月福清、連江、羅源、閩清4個市(縣)被評為“福建省森林城市(縣城)”之后,經考評驗收合格,日前,省綠化委員會、省林業廳授予仙游、順昌、邵武、松溪、連城5個市(縣)“福建省森林城市(縣城)”榮譽稱號。 據了解,森林城市建設是新時期推進我國城鄉生態建設和國土綠化的創新實踐。2017年,我省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有廈門、漳州、龍巖、三明、福州、泉州6個設區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莆田、南平、寧德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正在積極創建。同時,創建省級森林城市活動持續推進,全省已有64個市(縣、區)正式提出“省級森林城市(縣城)”創建申請,其中已表彰8批共43個“省級森林城市(縣城)”。力爭到“十三五”末,全省有望實現國家森林城市全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