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4日訊 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通知,提前下達2018年公辦幼兒園建設項目補助資金。 2018年原則上安排每個縣(市、區、開發區)1個新建公辦幼兒園項目,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原則上增加申報1個項目。項目申報工作待省里研究確定2018年具體項目資金安排及項目數量后另文通知,屆時無項目申報的縣(市、區),省級將相應追減補助資金。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列入2018年公辦幼兒園建設補助的項目必須在2018年5月底前開工建設,確保在2018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地財政、教育部門要合理安排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通知要求,各項目建設單位要遵循基建程序,依法履行報建審批手續,依法招標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監督制、竣工驗收制以及廉政責任制。各地要抓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必須講求安全和質量,確保建設一所,合格一所。同時,要做好幼兒園開辦前的教師配備、教師培訓等相關準備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