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問題是我市近年來面臨的突出問題,也是最為重要的民生問題之一,加快停車場建設對緩解停車問題,改善交通擁堵,提升市民生活質量和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義。 加快建設增加車位 今年以來,市城鄉規劃局根據《龍巖中心城市暢通工程實施方案》,加強了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結合龍巖已編制的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積極配合執法局、住建局、工商局等,開展摸底調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深入開展“退墻擴路”專項行動,強化重要區域交通組織管理,已完成學校家長接送區改造規劃方案,規劃建設中心城市臨時疏導點。 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該局因地制宜,加大包括立體停車設施在內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力度,龍巖中心城區計劃建設各類停車泊位3500個,其中路外停車泊位1000個,社區改造停車泊位1000個。該局配合新羅區政府,指導各街道和社區在住宅小區、背街小巷等公共區域,合理建設社區停車場和增設小區停車泊位(按計劃將在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7個街道14個社區新建或改造17個社區停車場,共計停車泊位1500個)。 加強規劃指導力度 據市城鄉規劃局介紹,為了有效緩解停車問題,市城鄉規劃局不斷加強規劃指導力度。2015年,該局組織編制了《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2015—2050)》,從龍巖市停車發展戰略規劃、路外公共停車場規劃、配建停車場標準制定、自行車停車場規劃、停車誘導系統規劃、停車產業規劃、停車設施收費價格機制、停車管理協調機制以及近期建設規劃等9個方面,對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停車系統進行了詳細規劃,規劃近期至2018年新建路外公共停車場30個,合計停車泊位0.5萬個;遠期至2030年,新建路外公共停車場129個,合計27603個泊位。 目前,該規劃已通過規委會審定,待規劃停車設施有序建設完成后,將有效解決我市目前停車設施少、停車難問題。 修改完善技術規定 根據《龍巖中心城區暢通工程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區等建設項目的停車場配建比例。市規劃局著手修改完成了《龍巖市實施<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細則(2017版)》,并經市規委會審議通過。 細則中要求,商業建筑配建的停車位均為公共停車位,大型商場、重要或大型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應集中設置地面公共停車場,且公共停車場的停車位不小于配建停車位的20%;辦公及住宅建設項目應將總停車位的15%作為公共停車位,公共停車位為完全開放式。同時,鼓勵居住小區底層架空層及上方一層設置停車設施,該部分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且禁止改造為其他用途。 嚴格審批管理 簡化審批程序 市城鄉規劃局表示,將嚴格按照《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相關要求,對不同性質、規模建設項目應配建的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停車場車位數、出入口設置以及出入口數量進行嚴格審查。在各類學校出入口,按要求設置家長接送區,以滿足家長接送短暫停留需求。對達到規定要求需開展交通影響評價閾值的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估方案審查。交通影響評價方案審查將對建設項目的容積率、交通影響、交通組織、配套停車設施等方面進行控制和要求,減少項目對片區交通出行及停車影響。 不斷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7部門關于簡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審批的通知》(閩建城[2016]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于利用居住區和單位自用地建設地上機械式停車設施,未開發利用且具備改造條件的已建設人防設施可改造為公共停車設施,免于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鼓勵單位和已建住宅小區在現有地面停車位上建設兩層的機械停車設施,免于辦理項目審批、規劃等手續,并鼓勵社會資本與土地所有人組成聯合體合作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并辦理相關建設手續。(記者 劉菲菲 粱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