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菲菲 粱熙 地下停車場本為緩解停車難而設,卻被挪為他用,或非法占用,或管理不善等未能發揮應有作用。隨著中心市區機動車輛日益增多,城市道路不堪重負,交通亂象增多,在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不足、車輛隨意停放的情況下,不少現有的停車場卻存在被隨意占用、管理不善,甚至改變用途等狀況。 “城區地下停車場存在被違規挪作他用和管理不善等問題,更是加劇了停車難。”市政協委員張旭東在提案《關于清理整頓城區地下停車場的建議》中也提到了地下停車場被違規占用的情況。城區不少原先規劃的停車場,有的被擅自變更為經營場所,有的地下停車場雖然開放停車,但收費管理不規范,智能化停車管理系統未建設,以及停車配套設施簡單落后等,導致了市民更多地選擇路邊停車,造成路邊停車“一位難求”,地下車位空置,停車泊位周轉效率低下等問題。在提案中,政協委員提到一些具有公共屬性的停車場所因各種原因導致管理不善,或長期閑置,或挪作他用,如街心花園廣場地下停車場和中山路大眾影劇、六一廣場兒童樂園等大型公共場所停車場。 記者從市執法局獲悉,今年3月底,市執法局根據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印發龍巖中心城區暢通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巖委辦〔2017〕19號)要求,梳理出龍巖中心城區86處經過規劃部門核準的公共停車場。隨后對清單進行歸類整理,并按轄區分派給各基層大隊,由各基層大隊派員對上述停車場進行調查摸底,查清中發現39處涉及收費問題, 5處被擠占、挪用。 市政協委員們認為,地下停車場未能發揮作用,進一步加大了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現狀,尤其是改變地下停車場規劃許可使用性質和用途,擅自變更為經營場所的,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也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為此,委員們建議對中心城區停車場進行集中清理。由規劃、住建、執法、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對城區內違規占用和挪用地下停車場的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頓,盡快恢復其功能。對于清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被挪用的地下停車場數量、性質、處理措施及整頓效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其次,逐步完善城區地下停車場智能停車收費管理和配套設施設備,統一收費標準,同步清理整頓停車場亂收費行為。在中山路、九一路等繁華商業街區,商務、金融板塊及行政服務中心等車流量大的公共服務單位建立停車信息發布系統,完善停車場指示標志,對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周邊地段路面停車進行嚴格交通管制,引導車輛入庫,提高地下停車泊位使用效率。與此同時,委員們建議,建筑區劃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地下停車位,在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需要,并取得同意的前提下,辦理相關手續后,鼓勵對外提供機動車臨時有償停放服務;鼓勵地下停車資源整合,共用共享,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涉及國家安全、保密單位除外)內部停車場在周末、節假日、夜間向社會公眾開放。 |